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协〔2019〕7 号)的要求,为做好学校优秀科研成果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全校教职工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结题的课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及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成果(不包括工具书、音像制品)。
2.凡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限报一项参评成果;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合作者最多填写6 人。
2.以“著作”、“教材”和“论文”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参评成果原件1份,《科研成果申报书》(见附件 1)一式6份,著作(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须全文) 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
3.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课题结题评审材料1份,《科研成果申报书》一式6份,课题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7月10日。质管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申报的科研成果超过8项,将组织评审,最终推荐8项成果上报。
附件1 《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附件2 《首届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