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评估小组对我院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4月14日,云南省教育厅评估小组在民办教育处曾传虎处长带领下,一行7人对我院办学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高等学校基本条件的若干意见》(云教发[2009]44号)规定的基本内容进行检查。
上午,评估小组成员对学院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馆、实验室等软、硬件办学设施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检查,并听取了学院关祥祖董事长汇报学院的办学历史、现状、发展规划等情况及学校办学所存在的问题。
下午,评估小组反馈本次检查情况的情况。曾传虎处长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高等学校基本条件的若干意见》(云教发[2009]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办学设施基本达到云南省教育厅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规定的相关条件,但与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曾处长对本次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同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他说。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要顺利通过今年11月份国家教育部的办学评估,学院必须加强和完善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的相关条款,认认真真地对待,细致地审查,尽可能在教育部评估小组到来之前做好一切相关的准备工作。
通过本次评估及评议估小组的反馈意见,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和完善。完善办学设施,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以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