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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 到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时间: 2023-07-04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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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充分认识当前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务实担当,主动作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6月30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专家组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院副院长杨黎华、云南大学教育部自然资源重点实验室副教授赵静峰、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级实验师杨月红、昆明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高级实验师张媛、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科长副教授陈振兴到我校进行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反馈整改意见等方式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指导。


  学校李艳梅副校长、教务处张如银处长、王雄副处长、李艳强副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实验实训中心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会议。

  李艳梅副校长从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环节,检查组对学校层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康复学院实验室进行了细致检查,查阅了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

  反馈会上,检查组专家对我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给予一定的肯定,同时,也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李艳梅副校长代表学校作了表态发言。专家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照单全收,在今后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组织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尽快完成整改。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做到“四个务必、四个始终”,切实推进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举一反三持续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警惕。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抓实抓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图/文:教务处

初审:李建强

复审:李艳梅

终审:李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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