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领导小组组长:陈林
2、调解小组成员:彭红芬、刘晓波、李倩
3、调解对象:全院教职工
4、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使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
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损坏周边学校的设施设备,不损害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5、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
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记录,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人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6、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的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政教主任和负责安全的行政人员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领导组主任。
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职工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7、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督查、了解情况,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所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职工都应坚持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职工。
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9、对于以下几种人事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其它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事非制造矛盾。3、调解组成人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待岗、调离工作岗位,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8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