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对本省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出省就业有何规定及如何办理出省手续
1、云南省对本省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出省就业有何规定及如何办理出省手续?
(1)对云南省生源的毕业生: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以及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属本省所需的,原则上在省内就业;
(2)一般院校本科生,可在保证本省急需的原则下适当准予出省;
(3)专科及其以下放开;
(4)对本科及以上要求出省的毕业生,须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出省审批手续,须向省教育厅提供以下报批材料:①本人申请;②学校推荐表;③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地州市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放行意见。在审批时,涉及计算机、英语以及其他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短缺专业的毕业生,还须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急需用人单位的意见后才能放行;
(5)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应严格按合同就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出省者经审核批准后,还须按云价费发[1999]201号文的有关规定收取教育培养费后方可出省;
(6)以上办理出省手续的受理时间为:毕业当年内。
2、云南省对非云南生源毕业生要求去云南就业的有什么规定?
(1)凡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以及到云南省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工作的一般院校本科毕业生,只要在云南省落实到就业单位的,本省不做任何限制,随到随派。
(2)中专、专科毕业生以及要求到云南省内地州市、省直、中央在滇单位就业的一般院校非云南生源的本科生,应事先征得云南省同意。报批程序为:各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时间以前填报“非云南生源毕业生进省审批表”,并附上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还必须有边远省区同意的意见),报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审批,经批准后由云南省教育厅向毕业生培养学校出具“接收函”后,才能办理就业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