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12-08-1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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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各位老师拥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促进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工作由部门领导负责监督,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惩措施。
二、公共卫生按照分工轮流值日,当值人员要履行好职责,早上8:00之前将办公室卫生打扫完毕;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由个人整理。
三、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室内张贴悬挂各种物品;办公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
四、办公室墙面、门窗应保持无积尘、蛛网;地面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等垃圾;门口、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剩茶叶等垃圾。
五、办公室文件柜、书柜、办公桌、电脑、饮水机等办公设施的摆放,应当规范、整齐;柜子顶部严禁堆放杂物,并随时保持清洁。
六、个人办公桌、玻璃门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教具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
七、新进办公设备的包装、报废器材设备等杂物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清除。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体育部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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