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行为规范实施的前提和保证是什么?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员行为规范的实施是以全体共产党员的自觉遵守为前提的,否则,规范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然而,不能认为一个党员一入党就会天然地认同和遵守党员行为规范,切实按照规范指导、约束自己的行动。事实上,在规范问题上总是存在着遵守和违反,自觉执行与阳奉阴违以至践踏破坏规范的斗争。经验证明,党员遵守行为规范必须扫清各种思想障碍,最主要的是不应把规范看作是对自己的束缚,而要看作是使自己获得了自由,也就是获得了必然性的认识。当然,这是比较高的认识境界,是对党的生活规律以及自己所承担责任完全认识的结果。为此,要做到真正遵守规范,至少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真正从实质上了解党员行为规范的基本精神及各项规定的具体内容,不是皮毛的形式的了解,也不仅仅是熟读、背诵条文了事。第二,要确实有遵守规范的自觉性,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依照行为规范办事。第三,要接受党组织对自己遵守规范的监督、检查,做得不够的要努力去做,做得不对的要坚决纠正。
除了党员遵守这个前提之外,还必须从法规上和组织上给予切实有力的保证。这就是说,要给党内行为规范文件赋予党内一定的法权地位,要由党内纪律检查机关监督保障党内行为规范施行。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行为规范文件都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讨论通过,或由中央授权有关部门颁布施行的,这就是说有了党内一定法权地位,使党员行为规范文件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显然,这为党员行为规范顺利施行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