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考务工作守则
时间:2015-07-0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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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定学分互认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
一、备考
1、助学中心将主考院校下发的考试相关文件下发到各考点。
2、考点按考试计划于考前二周制作考务工作手册(含考试时间、科目、考场安排、监考教师安排等内容),并在考前考务会时报主考院校巡考人员;考试相关规定及考试安排于考前三天公示,以便考生查看。
3、考点考务办公室(含保卫、医疗小组人员),确保考试正常实施。办公室设一人,副主一至二人和办公室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报助学中心备案。
4、各考点于考前一天召开考务工作会,巡考教师到场与考务办共同协调、检查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进行培训。
二、考场设置
1、考试期间考点内应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消除与考试有关的各种物品和字迹
3、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三十人,非标准考场以实际人数而定。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八十厘米以上。桌子左上角粘贴座位号,每个考场门上应粘贴考场号和座位安排表(需与考生签到表一致)。
4、每个考场内应配备二名监考人员,每场考试监考人员尽量不重复。
5、打扫、清理、布置完考场后开始封闲,开考前任何人不得入内。
三、考务人员要求
1、监考人员由考点主任选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监考经验的教师、干部担任。参与办学、办班工作的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不经培训不能上岗。监考人员要明确监考工作的程序、要求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3、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及《考场规则》考试实施程序。监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四、考试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参加考试。如考生有效证件在考前丢失,必须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认真履行职责,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考务处理。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情况后,方可当众拆封试卷分发。
五、试卷存放、领取和回收
     1、各考点要建立保密室。保密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备有防火器材。
  2、试卷到达考点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立即存放在保密室内。试卷存放期间严格按相关保密条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3、每科开考前40分钟由考务办人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立即按序清点、整理试卷,做好考场记录签名后交到考务办检查后封装(各考点自行准备相应的试卷装订工具),在密封条上加盖考点公章。
5、试卷的领取、发放、回收等环节不得少于两人,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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