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教育厅人事处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使我院今年符合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认定,现对2012年3、4月份工作安排如下;
(一)、每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
(3)、体检表一份(原件);
(4)、任职高校聘书一份(原件);统一由学校办理;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二份;
(6)、身份证、学历证明影印件各二份;
(7)、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二份;
(二)请考过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学、普通话已合格的老师请尽快在网上下载表格进行体检,并用信封袋按顺序装订好。
(三)、报送时间:3月15日以前,报送地点新校区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