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2-05-1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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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学〔20127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称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以来,我省教育系统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大力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2012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目标任务是“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201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目标:一是力争预征报名人数占应届毕业生男生的比例不低于去年。二是进一步提高本科生、研究生的预征人数和比例。三是建立健全预征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预征工作可持续开展,预征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高校要把预征工作纳入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健全由学工部、武装部牵头,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助贷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各自职责,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保证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
二、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教育部和总参确定2012年“入伍预征宣传动员周”为5711日。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预征宣传周为抓手,主动与兵役系统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高校毕业生的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观念,帮助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与价值追求融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之中。在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同时,要兼顾对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在高校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确保每个学校至少举办1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1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每个院系开展1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1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1条征兵信息短信。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工作不留死角,宣传不漏1人,对有当兵意愿的毕业生重点指导和服务。要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宣传动员更具针对性,更富时代性。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将联合组织入伍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事迹报告团,从5月份开始进入高校巡回演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配合兵役部门,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推荐预征工作中涌现的各类典型,努力做好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扎实做好网上预征报名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2012年继续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把选好预征对象、保证预征质量、提高征集数量作为关键环节,通过积极努力,让多数预征对象能够应征入伍。各高校在420-720期间,要认真组织和指导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称《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登记表》和《申请表》等材料,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兵役机关、公安、卫生等部门,深入院校组织高校毕业生初检初审,严格落实政治、身体、文化和年龄标准,把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同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各高校就业中心、学工系统、武装部、资助中心要密切配合,按照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统筹推进网上网下各个工作环节。要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加强工作衔接,减少预征对象流失。教育部门和高校一定要与兵役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和跟踪服务。切实抓好预征与征集工作的衔接,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要加强预征对象离校后的跟踪服务工作,高校要准确掌握预征对象联系方式,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与户籍地兵役机关取得联系。在预征阶段,各高校要按照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建立信息档案,及时与兵役部门共享毕业生信息库。在预征对象离校前,要进行集中培训,讲明离校后征兵时间和渠道,准确掌握预征对象联系方式,指定专人保持有效联系。在预征对象离校后,要持续跟进服务,在冬季征兵开始时再次提醒预征对象报名应征。高校要及时为毕业生补办预征登记,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入伍。
五、落实政策,做好补偿、代偿工作。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涉及部门众多,流程环节复杂,时间跨度长,学生情况多种多样。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兵役、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配合,尤其是县级兵役部门、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就读高校要加强协作,主动及时沟通信息。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和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地将补偿代偿的费用发放到每一个入伍毕业生手中。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省级、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要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和要求,狠抓落实。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要主动联系本地的兵役机关,尽快完成对入伍毕业生生源信息及生源地贷款信息的核实和补充,按照要求将资料寄送高校。
六、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会同兵役部门密切关注和掌握预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联合督查制度。要密切关注预征工作进展,掌握各高校预征对象的情况,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预征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把预征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集中登记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结合督查工作适时开展总结评比,加大对预征工作典型的宣传,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予以纠正。按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总参和教育部将派出督导检查组进行联合督查。各高校要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把圆满完成预征任务作为检验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省教育厅和省军区也将于5月份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重点检查高校主要领导是否高度重视,领导、组织等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和分工是否明确,宣传发动、思想教育、报名登记、体检政审、对象确认等各环节工作是否有效有序推进、步步落实,预征数量、质量是否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各高校要结合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着力做好、做细、做实各项政策落实,抓出成效。
七、强化责任,配合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一定要积极配合军队和民政部门,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重点落实好退役士兵升学深造的各项政策,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学历士兵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对入读普通本科的高职毕业生,落实好计划单列、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等政策。要积极配合做好就业工作,为退役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专场招聘、重点推荐、就业指导、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努力实现征与用、征与退的良性循环。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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