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康复学院、药学学院实习生管理条例
时间:2018-04-1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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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习目的要求:

毕业实习是完成总体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理论与实践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实习期间学生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承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医德修养,锻炼意志品质,增强临床工作责任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临床实践工作,认真履行实习职责。通过临床实习,巩固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临床基本操作技能,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能承担本专业相关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实习组织领导与管理

1、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实习就业处与实习医院、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领导实习工作。

2、学院实习就业处与各二级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康复学院、药学院)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共同成立实习管理小组,由实习就业处牵头,定期或者不定期巡回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协同实习单位管理实习学生,解决实习学生在学习、生活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实习单位组成实习小组,各实习医院设实习组长,各实习小组在实习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实习工作,实习生按照指定报道日期报道后,实习组长积极主动和实习医院对接,安排实习学生的分组、科室轮转及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时,实习组长负责收集学校发放的实习材料

4、实习单位应有一名业务领导兼管学生实习工作,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实习教学工作,并指定带教老师,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训练,定期安排实习生学科知识专业讲座,在科室实习结束以后,各科室组织出科考试并写出科室鉴定。

 三、实习带教老师职责

1、实习带教老师在实习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带好实习学生。

2、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本科室的具体实习计划。

3、每批实习学生进入本科室,带教老师均应向他们介绍本科室的基本情况及规章制度,提出应该注意事项及要求,安排好实习分组及其他任务。

4、负责对实习学生的临床基本技能训练,适时教学查房、安排专题讲座开展病历讨论,指导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5、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等情况,检查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实习成绩。

6、按照实习要求,组织出科考试或实习鉴定

7、征求实习学生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实习教学工作。

8、关心爱护实习学生,对她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9、实习带教老师要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既重言教,又重身教。

10、对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带教教师,医院及科室应予表扬和鼓励。

 四、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医学生实习守则

1.实习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在指定医院实习,服从医院领导和安排,按时轮换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自行更换实习科室和实习内容,不准任意调班和替班,更不准随意调换实习医院。

2.关心爱护病人,尊重患者及家属,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需,不怕脏、不怕累,在医疗实践中培养高尚的医德医风。

3.重实习带教老师和医护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主动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4.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干私活

5.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按照正常程序,实习学生写假条(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学院实习就业处落实请假情况反馈给实习带教医院,医院各科室逐级进行审批。一天内的请假实习医院科主任、带教老师或护士长批准,报科教科或相关部门备案;请假超过三天,应由学校和实习医院协商审批。假满归来需向相关的责任科室销假,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实习期间请假累计超过实习总时间的十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合格请销假制度也可根据实习单位具体管理条列而制定)。

6.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越职权和弄虚作假,各种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监督下完成,对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带教教师,不得自行处理,以免造成事故差错。因违犯操作规程缺乏责任心、不听带教老师而导致的事故差错,实习不合格,学校不予毕业,实习学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无关

7.实习学生应在医院规定的上班时间前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及科室公益劳动(打扫科室卫生、整理文件、绿色植物浇水、打开饮水机等)

8.实习学生的政治学习、公益活动、节假日要服从医院安排(尤其是春节节假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逃班),实习学生应积极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9.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实习期间所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或物品浪费,应根据医院的规定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10.主动学习,坚持写实习笔记,随时记录带教教师的实践经验和自己的实习体会。

11.实习组长要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带领同学完成实习任务,负责填写和收集学校所需的一切材料,带头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犯本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第一时间向医院带教老师和学校实习就业处老师进行如实汇报,不得欺瞒

 五、实习考核与评估

采用出科实习鉴定及出科考试等多种办法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估考察

实习报告是实习活动的记录,是重要的业务材料,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医院完成实习考核鉴定,最终存入学生档案每个实习生及带教教师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每科实习结束,科室负责人或带教教师要根据实习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掌握运用情况、服务态度、尊师守纪等表现,参阅个人实习小结和实习笔记对实习学生真实客观评定成绩,然后将成绩填入实习报告中。

     (一)实习鉴定五级评分标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1、优秀: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扎实虚心,能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基本功训练规范熟练,操作结果准确可靠,实习中无事故差错,遵守实习守则,有实习笔记。

2、良好:思想品德较好,学习扎实虚心,无差错事故,能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基本功训练正规,但不够熟练,结果准确可靠,遵守实习守则,有实习笔记。

3、中等:思想表现端正,基本上能完成实习大纲要求,技术操作正规,但有缺点,理论联系实际尚可,操作结果可靠程度一般,无重大差错,能遵守实习守则,有实习笔记。

4、及格:思想表现一般,基本上能完成实习要求,技术操作正规,但有较多缺点,能遵守实习守则,有实习笔记。

5、不及格:思想表现较差,学习不认真,有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实习大纲要求,操作发生错误,常规操作项目不能独立完成,不遵守实习守则。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实习管理条例细则

(1)实习期间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玩手机,嬉戏打闹,不严肃对待实习工作,医院或者实习组长通报医院或学院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处理。

(2)实习期间无故缺旷、不服从实习单位安排、不听从带教老师管理等问题,情节较轻,医院批评教育能及时醒悟的,给予严重警告处理。

(3)不按照医院和学院请销假制度进行,经常请霸王假,我行我素,恣意妄为,医院通报多次且报告学院实习就业处的,给予严重警告处理,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开除,并且延迟发毕业证。

(4)不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恣意妄为,我行我素,不听从带教老师管理,经医院带教老师多次教育无效的,即取消实习资格,实习考核为不合格,并且延迟发毕业证。

(5)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尊重单位领导,尊重带教老师,维护所在实习医院和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的形象,若学生在医院有意引发事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恶意伤人、甚至惊动医院报送派出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直接开除,实习考核为不合格,扣发毕业证,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6)在医院经常玩手机、听歌、看视频、打游戏,做一些和实习单位明令禁止的事情,医院逮到却屡教不改,实习考核为不合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7)实习期间,如医院申明:必须严格按照实习医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租房或者由医院统一安排住宿,那实习生必须服从医院安排,违反规定的即结束实习,并通报批评,不得擅自调整宿舍,也不得在医院提供的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男女实习生混住,一经发现实习生不服从学院实习就业处和实习医院管理的,实习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实习资格,延迟发毕业证,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8)凡属于学院实习就业处分配的实习,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管理安排,不得无理取闹,不得私自调整实习单位,如有违反即取消实习资格,实习考核为不合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9)实习医院作为尊重并保护病患医者隐私的单位,实习生应该合理正确使用手机网络社交功能,不得在抖音、快手直播、火山小视频、微博、微信等各种社交软件发布实习医院的图像信息。经医院反映或者学生举报的,造成一定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开除实习,并进行通报批评。

(10)实习生应该正确合理支配生活费,实习生不得四处和医院带教老师或者同学借钱,合理消费,不得贷款,若因贷款或者经济纠纷报送学院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直接开除实习,并进行通报批评。

(11)大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更要洁身自好,男女生不要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厮混,女大学生若因自身不检点、不自爱导致怀孕的,后果自行承担,并直接开除,责令家长带回教育。

(1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毕业生,一切活动均属个人行为,所出后果与学院无关,离校之前签下承诺书,实习结束后,交回实习手册,方可毕业。

(三)各二级学院实习生实习鉴定不合格处理通用办法

1)护理学院(护理、助产)学生实习鉴定为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全院通报,并延迟发毕业证。

2)医学康复学院(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生实习鉴定为不合格的,一律通知家长带回,自己重新联系实习医院弥补所缺的实习时间,直到彻底完成实习任务,才予以发放毕业证。

3)药学学院(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学生如果是在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实习鉴定为不合格的,一律延迟发毕业证,若对校企合作单位造成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全院通报,并扣发毕业证一年。

        六、学院实习就业处要求:

1、学生可以由学院实习就业处安排到地州医院(昭通、文山、禄劝、东川、宜良、大理、保山、大姚、泸西、绿春、宣威、玉溪、红河等)进行实习,全院实习由实习就业处全权安排,安排后原则上不做任何调整。

2、实习生离校前由各班班委到学院实习就业处领取《毕业实习鉴定手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实习管理条例》、《云南省就业创业政策100问》、《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实习协议书》等相应实习材料

3、实习期间实习就业处定期巡查回访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会谈,了解实习生实习情况,解决实习中的实际问题。

4、实习结束学生把《毕业生实习鉴定手册》交到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封装档案实习笔记交系部审核后给出实习成绩并计入毕业考核。

5、学院培养优质就业为导向,实习结束各实习生可以自行应聘就业单位、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并积极参加教育厅及学院组织的“就业推荐会”、“就业双选会”。

6、及时把就业情况反馈给学院实习就业处,以便就业推荐,就业统计,“两证”办理。

7、领取毕业证时到实习就业处领取《登记证》或《派遣证》。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实习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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