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炳金副院长再次重点强调了学院考风考纪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未按照学校规定修完教学计划中课程及参加考试、补考等所有学习任务,包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艰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我已认真阅读并牢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相关规定》的规定,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和考查考试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关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将进行拒绝补考承诺书的签订,本次会议中已向学生将承诺书的内容以纸质版的形式下发到各班级进行学习,以下是承诺书中的部分重要内容:当期末考试未通过者,学院将组织一次补考,但是补考未通过者将进行二次缴费补考,补考成绩通过者,在成绩档案中以“合格”记录,不再登记实际的考试分数(所以建议正考一次性通过),若拒绝二次缴费补考则:①将不再安排补考机会,毕业时重修该门课程,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一切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②不认真对待补考,视情节轻重给予缓发毕业证书登记或者取消毕业证领取资格;③毕业时不再提供任何毕业成绩档案;④将不再推荐安排实习单位进行实习阶段的学习。学生在毕业时学院主管部门审核毕业生每学年的成绩,补考成绩有科目不合格者毕业生必须进行再次缴费补考。如果毕业生审核成绩不合格,则视为该学生学习成绩不合格,毕业证书将缓发或者不发。
医学康复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