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相关课题组: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的约定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要求,为做好2024年应结题的校级、地厅级科研项目验收工作,保证结项工作有序完成,现将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
2.2023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延期);
4.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具体应结题验收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地厅级科研项目将由学校组织验收评审,再提交材料至省教育厅审核验收。
2.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要求,校级科研项目将由学校组织评审验收。
三、验收材料提交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提交材料: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
2.校级科研项目提交材料:
(1)校级科研项目验收证书(附件3);
(2)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
3.材料提交时间
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材料以项目为单位单独打包,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立项时间(年)+项目来源+项目名称(例:张三+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XXXXX),项目具体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具体材料名称(例:XXX研究报告或XXX验收证书)。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视电子版材料审核修改情况另行通知。
四、验收时间
根据材料提交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研究情况,按照验收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各项目所在部门要督促指导好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研究项目按时顺利结题验收。
2.项目未按计划开展研究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加快项目研究进度,并于2024年4月10前向科研处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5或附件6),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2022年立项的地厅级科研项目和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可再办理延期,务必完成项目研究。2023年立项的地厅级科研项目如不能结题的无需提交延期申请,可根据项目研究完成情况调整计划后继续完成研究,但需向科研处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附件7)。
3.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材料时务必认真检查核对,必须遵循研究过程实际,不得随意捏造研究过程,确保研究的真实性。各项目所在部门要对提交材料进行把关,提高验收材料的质量。
联系人:李彦升
电 话:13529156349
邮 箱:ynxzy_zgb@163.com
附件:
1.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24年应结题验收项目表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验收证书
4.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参考模板)
5.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6.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
7.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报告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