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学研究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2021年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021年3月-2022年2月,请承担项目的课题组,按计划执行。项目研究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成果,均要标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若未标注,结题验收时教育厅不予认可。请各项目课题组遵照执行
请项目主持人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V2021》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ynxzy_zgb@163.com邮箱。《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V2021》见附件。
附件:任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