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教师课外活动辅导工作条例
时间:2012-12-2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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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生课外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我校学生身体素质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1、科学选择运动项目:在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巩固强势,拓展民族优势项目,突出集体项目的原则。
2、科学辅导:科学辅导是课外活动的灵魂,教师在辅导中要注意整合和挖掘我院综合性大的学科优势,辅导必须有计划,内容必须有依据,保证课外活动质量和水平。
3、加强辅导人员的建设:辅导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辅导教师提供详细的辅导计划,辅导办法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体育部对辅导教师进行评审并列入年度总评之中。
4、辅导教师的责任: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辅导教师一旦受聘,就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担负起辅导教师的职责,抓好学院课外活动的训练和管理,不断提高学院学生的身体素质。
5、辅导教师辅导时间:每周辅导不少于两次,器材、设施管理人员要及时提供器材及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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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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