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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时间: 2021-12-02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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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3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43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4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1月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护理学院大学生工作组

 

医学康复学院大学生工作组

 

药学院大学生工作组

 



二、《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1年1月修订)

总则

第一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校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学工部、团委等部门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接受校领导、学工部、团委等部门的领导和帮助。坚决服从校领导、团委的指挥。

第二条  校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旗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院团学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条  校学生会工作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服务于学生的成才成长,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服务学院、服务学生、成就自我。

第四条  校学生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校青年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校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体现和表达广大学生的心声。

  (三)组织学生开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广大学生服务。

  (四)紧密联系当前的社会实际,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努力培养广大学生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成才的远大理想。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第五条  校学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请示与汇报工作。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都要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在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校誉。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次全体会议,由学生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和筹备。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上级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

  (二)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总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学代会筹委会),其成员主要由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四)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1.听取和审议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5.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校工作的申请。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7.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学生会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议制。

  (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组成。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为学生会委员会的常任代表,如不担任该职务,自行卸免,由新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递补。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须经校党委批准。

  (三)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4.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5.筹备学代会或者临时决定召开学代会。

  6.审议各部门工作,考核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7.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8.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校学生会设主席团,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文艺团,社联部及校园广播站。

第十二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每学年向学生代表大会做报告。

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会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在主席团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三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四条  为了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本会会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尽量减少学生会人浮于事的现象,增强战斗力,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二)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门要为学生会发现、推荐一些较为优秀的骨干分子;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三)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严重者撤销其职务。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五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六条  学生会干部不仅应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七条  考评制度

  (一)思想品德考评(20%)

  目的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的领导;尊师重学,爱校如家;服从组织领导、关心集体、反对个人主义,积极热心为集体服务,坚持理论学习,用先进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自己的言行。

  减分标准:

  (1)违反学生会的章程,不向团组织靠近者扣2分。

  (2)不尊敬师长,不服从管理一次扣3分。不适合学生干部身份一次扣1分。

  (3)有损害学生会荣誉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参加学生会活动不主动,迟到或早退扣1分,推卸或不完成团学会所分配任务,每次减5分。

  (4)召开例会时,态度不认真,每次减1分。

  (5)干部犯下错误时,不承认,还推卸责任,一次扣五分。

  (二)学业成绩考评(20%)

  目标要求: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学生干部的专业素质。

  减分标准:

  (1)学习不积极,不刻苦者,此项为0分

  (2)无故旷课达三次扣3分。

  (3)如有两科以上补考者,视情况处理。

  (4)获得奖学金者加分,一等加10分,二等加6分,三等加3分。

  (三)工作考评(40%)

  目标要求: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踏实肯干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中勇于创新。

  减分标准: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者,此项为0分。

  (2)工作中无突出成绩者,此项为0分。

  (3)工作中有创新,开拓进取精神,加2分。

  (四)活动考评(20%)

  目标要求:学生干部应积极主动的参加学院及团学会内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树立良好的形象。

  减分标准:

  (1)主席团统计为依据,值班不积极及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此项为0分。一次无故未到扣1分。

  (2)学生会内部各会议。会前,会后,不能认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及造成不良后果者,此项为0分。一次无故未到扣2分。

  (3)各大活动中,工作不积极,行为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分。

  (五)补充说明

  1.学生会干部考评成绩各项分值减至0分为止。

  2.各部门分值为其部成员得分之和的平均值。

  3.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

  85-100分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解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不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任命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如申请退职,须写书面报告交上级部门,经批准可免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干部进行帮助提高,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干部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干部因违纪受到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由所在学生会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由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二)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共青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

1

彭国犇

团员

康复学院

2018

89

2

张坤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54

3

姚志娇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78

4

甘玲

团员

康复学院

2020

55

5

李春瑞

团员

康复学院

2020

6

6

尹佩玲

团员

护理学院

2020

47

7

李宏彬

团员

康复学院

2019

298

8

江华西

团员

康复学院

2019

198

9

陶巧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17

10

龙海宁

团员

康复学院

2020

28

11

唐明奎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158

12

郑咳霞

团员

护理学院

2020

78

13

李发科

团员

康复学院

2018

41

14

李国斌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89

15

陈妍娇

团员

护理学院

2020

31

16

苏建民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438

17

曾跻熙

团员

康复学院

2020

77

18

李佳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344

19

李怡然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48

20

罗淑凤

团员

护理学院

2020

299

21

张羊洋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378

22

陶依琳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122

23

杨冬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97

24

岩龙

团员

康复学院

2020

21

25

杨艳萍

团员

康复学院

2018

11

26

徐鹤瑞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297

27

李豪

团员

药学院

2018

197

28

芮银富

团员

康复学院

2019

21

29

朱奎宇

团员

康复学院

2019

278

30

金加旺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201

31

赵连娥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99

32

罗发江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177

33

郎娇丽

团员

护理学院

2018

43

34

曾艺

团员

药学院

2018

43

35

王碧

团员

护理学院

2019

177

36

刘亚楼

团员

药学院

2018

21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产生办法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19名(候选人34名,差额15名)。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正式委员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办法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3名(候选人5名,差额2名)。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院(系)团总支推荐,经院(系)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正式成员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日期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会议地点

11月17日星期三

20:00

—21:00

大会预备会议

1.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3.审议通过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4.审议通过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及干部建议名单;

5.其他事宜。

孙 超

 

全体代表

(203人)

护理学院多功能厅110室

11月19日星期五

9:00

9:50

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1.宣布大会纪律和要求;

2.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及代表;

3.大会开幕式,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张毅永同志致开幕辞;

5.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地新同志讲话;

6.会议代表合影留念。

孙 超

 

全体代表

护理学院多功能厅110室

10:00—

12:0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作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修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草案)》;

3.选举产生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4.候选人依次发言;

5.选举产生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常设机构干部成员;

6.新一届主席团代表发言。

张雪峰

 

全体代表

护理学院多功能厅110室

14:30—

16:3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提案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团委书记孙超同志作总结发言;

3.大会闭幕式奏唱《共青团团歌》。

张雪峰

 

全体代表

护理学院多功能厅110室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拟定于2021年11月中旬召开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中华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大等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创新,明确我校学生会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推动我校学生会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选举、产生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努力开创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学校中心工作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时间、地点、会期

  时间:2021年11月中旬

  地点: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会期:1天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2.修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3.选举产生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4.选举产生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提案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大会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1.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的中国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2.名额分配

  截止目前,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2162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比例向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分配名额选举产生代表203人。其中校、院(系)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40%,女性代表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代表。

  3.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均由班级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的20%,经院(系)学生会组织差额选举后,在学院(系)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正式代表。

(五)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产生办法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19名(候选人34名,差额15名)。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正式委员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办法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3名(候选人5名,差额2名)。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院(系)团总支推荐,经院(系)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正式成员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雪峰

专职团干部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许奇霞

专职团干部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云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4144830@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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