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答: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8月份批准入伍,符合军队特殊专业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定等环节,招收到部队。三、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